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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会员除了单位会员会员,同时吸收在网络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个人入会。
一、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拥护并承认本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参加本协会的有关活动和支持本协会的工作;
(三)单位会员是与互联网和无线网络领域相关的企业,科研、教育及学术团体;
(四)个人会员是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有一定专长和贡献的研究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单位会员符合必备条件第(一)(二)(三)项要求的企业,科研、教育及学术性团休,向本会提出书面入会申请,经协会秘书处审查通过,报理事会批准,并签发单位会员证书。
(二)个人会员符合必备条件第(一)(二)(四)项要求,可由理事会成员推荐,经协会秘书处审查通过,报理事会批准,并签发个人会员证书。
本会建立全体会员名册,明确会员、理事、监事以及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职务,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名册并予以公告。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半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五、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终止:
(一)申请退会的;
(二)不符合本会会员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
(四)被登记管理部门吊销执照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因超过半年不履行会员义务,如被视为自动退会的。
会员资格终止的,本会将收回其会员证,并及时更新会员名单。
非理(监)事会成员的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请有意愿加入我会的企业或个人下载附件,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gzwlwhxh@yeah.net,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1338007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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